第(1/3)页 等秦毅泡完澡,上完药,出门就看见拎着便当的郑宇站在门口。 郑宇看到秦毅先是一愣,旋即展露微笑:“要、要一起吃饭吗?” 秦毅点了点头,花了五分钟从餐厅领来快餐,像农民工一样和郑宇一起蹲在草地里吃饭。 “你在生队长的气吗?”郑宇说,“我……我有个故事要讲给你听。” 听郑宇要讲故事,秦毅神情微动,有些犹豫。 说实话,他并不讨厌听故事,甚至说得上喜欢,但如果是一个结巴给他讲故事,将会严重影响倾听体验,可是直接拒绝他,会不会太伤人心了? “是、是关于队长的。”郑宇接着道。 他开始讲故事,依旧是结巴,见对方开始讲故事,秦毅也不好再打断,只得硬着头皮倾听。 他本以为自己会听得厌烦,但渐渐的他却沉浸了进去。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多复杂的故事,即使是结巴讲述,也不到十分钟讲完了,故事简单没有转折,却让人浑身冰凉。 故事从三十六年前开始,一个女孩在幽州的贫民窟里出生,住在那里的人多半养不起孩子,大部分小孩生下来都是意外,父母只将小孩视作累赘,心善的不愿抛弃,于是过得更苦,狠心的也能忍一时短痛。 但还有一些父母,会将小孩拿去卖钱,这个小女孩就是此类。 她不知道父母是谁,从小开始就是恶棍用来赚钱的工具,比起那些长相寒碜的孩子,她无需被打断四肢就能做乞丐,她被当做乞讨工具一直讨钱到七八岁,之后成了管理小乞丐的小头目。 那时她以为自己熬出头了,四肢健全,不用再做乞丐,只需要管着那群小孩就行,即使是恶人,她也愿意做。 毕竟她也是这么过来的,深知这地方就是人压人的地狱。 但在十六岁时,她知道自己太天真了,那几个恶棍被迫她从事皮肉生意,从此她每天只需要躺在床上即可。 和她一起长大的一个男孩,在九岁时被人打瘸了右腿,冒死逃到外面,最后做了卖豆腐的小买卖。 男孩十八岁时,女孩也十八岁,他回来找她,还娶了她,两人成了有实无名的夫妻,隔年还生了一个孩子。 第(1/3)页